赤峰学院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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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7个文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7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并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6-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7-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科技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