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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和《赤峰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暂行)》等文件精神,近期将安排2019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到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教育见习,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每周四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时间,地点为市内各教育实践基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安排校内见习指导教师(一般由教法教师担任),联系并确定实践指导教师,并填写《赤峰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见习信息表》,报研究生处31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mlq30@163.com)。
3.见习由各培养单位校内指导教师带队,统一组织学生前往见习单位开展见习工作,见习指导教师按规定履行职责,对于参加实践教学的学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树立我校良好形象。
4.此次见习是我校第一次到实践基地开展合作培养工作,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议各培养单位召开见习动员会,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赤峰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暂行)》《赤峰学院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指导教师职责》《赤峰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践指导手册(实践导师版)》《赤峰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手册》。
附件:
1.《赤峰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暂行)》
2.《赤峰学院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指导教师职责》
3. 《赤峰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见习信息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