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8所!赤峰大学成功入选首批全国示范性特色创建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6〕6号),确定推荐8所学校作为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全国示范性特色创建学校。赤峰大学成功入选,创建周期为2026年至2027年。此次入选是自治区教育厅对赤峰大学语言文字工作成效的高度认可,也标志着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工作迈入国家级示范创建的新征程。
作为红山文化发祥地的高等学府,赤峰大学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与人才培养、校园文化建设、社会服务深度融合,构建起“党委领导、行政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体系,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筑牢根基。学校建有高标准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硬件完善、流程规范、师资雄厚,自2003年建站以来持续为师生及社会提供优质服务,2025年工作站扩建项目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托专业优势与区域特色,打造语言文字特色品牌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斩获多项国家级奖项并荣获“优秀组织奖”,是自治区唯一获此荣誉的高校;持续开展“普通话进校园”“基层对口帮扶”等推普行动,深入旗县区开展专项培训,累计培训超8000人次。同时将语言文字教育贯穿师范类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师范生语言应用能力,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师资。
学校将严格对照相关认定办法与创建指南,以两年创建周期为契机,立足地域文化特色与办学定位,聚焦重点、打造亮点。下一步,学校将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加大经费与师资保障,依托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深化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融合;做强推普品牌,建强测试培训队伍,丰富校园语言文化,并加强与地方及中小学协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区域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有关工作安排,教育部将于2027年开展评估认定,学校将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力争高标准通过认定,建成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贡献力量。
供稿:教务处
审核:刘春辉
终审:永胜、孟凡珍、迟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