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共有6个单位、2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其中,我校法学与商务学院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王一琪老师榜上有名,获评“表现突出的个人”称号。
供稿:法学与商务学院
编辑、初审:迟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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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永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