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全区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2]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1-2012学年度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即日开始,要求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条件请参照《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见《2011年赤峰学院学生手册》)。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我校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包括2011级学生)。
三、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1、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要在候选人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各二级学院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要在报学生处之前公示3天。
2、各二级学院务必于3月21日上午11:30前将公示结果、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用蓝黑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报学生处学生科(综合楼214室),逾期不报,名额作废。
3、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电子版发送到cfxyxsc@163.com。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2205887
附件:
1、2011-2012学年自治区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2、2011-2012学年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3、2012年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赤 峰 学 院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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