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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赤峰学院2012届毕业生鉴定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全区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2]5号文件要求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毕业生鉴定和评选先进个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学籍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要严谨细致,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实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评选表彰工作

1、各单位根据《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详见2011年《赤峰学院学生手册》),参照本单位学生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5%;“三好学生”比例为本单位参评总人数(不包括2011级学生)的2%;“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本单位参评总人数(不包括2011级学生)的2%

2、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拟报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公示材料、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评选材料于321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综合楼214室),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电子版发送到cfxyxsc@163.com

3、表彰大会和毕业典礼同时进行。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2205887

 

附件:

12012年赤峰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12012学年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320112012学年赤峰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4、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赤 峰 学 院

                                    201239


附件:

院字6号附件1—4.doc

附件:

院字6号附件4(校级花名册excel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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