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全区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2]5号文件要求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毕业生鉴定和评选先进个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学籍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要严谨细致,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实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评选表彰工作
1、各单位根据《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详见2011年《赤峰学院学生手册》),参照本单位学生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5%;“三好学生”比例为本单位参评总人数(不包括2011级学生)的2%;“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本单位参评总人数(不包括2011级学生)的2%。
2、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拟报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材料、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评选材料于3月21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综合楼214室),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电子版发送到cfxyxsc@163.com。
3、表彰大会和毕业典礼同时进行。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2205887
附件:
1、2012年赤峰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1-2012学年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4、赤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赤 峰 学 院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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