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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1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根据《赤峰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学校决定于5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减少抱怨、展示自我、团队协作、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1、举行“赤峰学院201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由参会学生发起并参与“21天不抱怨”活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不抱怨”心情记录卡回收及活动分享,并对成功参与的同学进行表奖。

2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与本次活动主题相关的活动,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同时,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指导。

3、活动月期间相继举办面向全校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情景剧比赛、趣味心理运动会、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详情另见相关通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活动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

4活动月结束后,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并进行表彰。

三、活动时间: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从510日起610,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1

四、活动组织机构:

为做好活动月期间的各项工作,保证活动顺利实施并收到预期效果,心理健康活动月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月的筹备、组织和领导。组委会下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两个专门工作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其具体职责为:

领导小组:从宏观方面把握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整体活动进程,负责具体活动的指导、管理,审批经费预算。

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负责活动月启动仪式的会序、会场布置;负责各项活动的场地、器材设备安排及会场秩序;负责各项活动的奖品、奖杯及奖状的准备;负责与承办、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对此次活动要高度重视,并成立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领导机构。通过此次活动,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将活动与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与创建和谐文明校园相结合。由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建议各二级学院可聘请心理学专业教师指导本单位的活动。

2、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活动月期间,各二级学院要把普及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作为基础,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相结合,同时根据本次活动月主题,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注重活动的科学性,并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深入总结,交流经验。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并将活动总结打印后加盖公章,于615日之前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成教楼一楼西侧),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fxyxlzx@163.com

五、活动评奖:

此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以及在活动月期间进行的心理情景剧比赛、趣味心理运动会、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奖项设置见附件3

 

附件:1赤峰学院201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活动计划表

2、赤峰学院201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组委会名单

3、赤峰学院201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表奖评审标准

 

 

                                    赤 峰 学 院 

            2013427

 

 

(联系人:付立巍  联系电话:8300135)

 

3、认真准备,周密安排。活动开始前,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准备,根据本次活动月的主题制定本学院的活动计划及方案,并将计划与活动方案打印后加盖公章,于518日之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成教楼一楼西侧),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fxyxlzx@163.com


附件:

院字73号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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