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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16年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6-03-13 浏览:

为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建立学校及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引导学生树立学术诚信、考试诚信、经济诚信、就业诚信的诚信观念,增强学生知恩感恩、励志自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自觉意识,学校拟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做诚信学子,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为主题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做诚信学子,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

二、活动时间:2016年3月中旬-4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1.举办诚信档案建设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来我校为辅导员及班级干部讲解诚信档案建设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实现大学生信用体系社会一体化,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

2.邀请校内外专家为2016届毕业生讲解国家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相关知识,鼓励各学院开展特色活动,引导毕业生在求职择业中真实、客观撰写求职材料,面试时不虚夸能力,签约时克服浮躁心态,认真签约,不恶意毁约;在创业中,遵守承诺,诚实守信。

3.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和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受助学生座谈会。各学院要注重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组织开展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着力打造和宣传在国家资助政策下大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并上报一名优秀学生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

4.组织“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初赛,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复赛,并将复赛前三名学生作品上报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5.做好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准备工作,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毕业确认手续。各学院接到学校下发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学院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修改和补充,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统一审核。

6.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学生进行考前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行为;组织学生学习《赤峰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赤院院字[2013]57号)和《赤峰学院学士学位管理细则(修订)》(赤院院字[2012]26号)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在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遵循科研道德规范,杜绝抄袭剽窃行为。

7.举办“树诚信校风、建诚信校园”---做合格大学生校园宣讲活动。坚持“优良的发扬,不良的改进”的工作原则,继续发掘我校厚重文化积淀,努力在全校上下营造“诚信为本、信誉为重”的良好氛围,让同学们积极主动办活动,潜移默化受教育。

8.为了培养广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继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活动创新项目 “大学生诚信柜台”。通过诚信柜台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让同学之间能以一颗真诚之心相互对待,形成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不断提高学生自觉诚信意识。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同学们共同携手努力,为构建诚信校园、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9.各学院开展本单位特色活动。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为保证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2016年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活动的协调、督查及方案制定等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2.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院要将该项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平台之一,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覆盖面。要将诚信教育与感恩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创业、助学贷款、学生缴费等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学生的学习、生活、教育的全过程。各学院将本单位活动方案于3月18日11:00前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大厅。

3.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内橱窗、板报、海报、广播、LED、校报、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形式,做好诚信教育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活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做好总结,建好档案。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活动材料的归档工作,认真撰写活动总结,并将书记签字盖章的总结材料(含总结材料上所提及的相关活动图片)、诚信标兵名单(1名)于4月15日17:00前报送,拟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报告会的事迹材料、“助学﹒筑梦﹒铸人”优秀征文(3篇)须在4月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大厅(崇德楼344室),以便学校召开校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报告会及评选校级优秀征文参加全区“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比赛。

五、活动评奖

本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分别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1.集体奖:

学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综合各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奖励。

2.个人奖:

(1)对各学院评选的“诚信标兵”予以表彰。

(2)对诚信月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3)征文比赛分别设蒙汉文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二名,三等奖各三名,优秀奖各6名。

联系人: 才智颖

电子邮箱:cfxyxszz@163.com

联系电话:8300131  8300132

 

附件:

1. 2016年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诚信标兵”评选办法

                                

 

 赤 峰 学 院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院字24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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