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组发〔2023〕2 号

关于确定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工作中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单位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结合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按照《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赤院党字〔2023〕74号)要求,为确保我校主题教育顺利开展,现确定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主题教育联系单位(详见附件),请各级领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开展好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赤峰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主题教育联系单位一览表
赤峰学院党委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