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组发〔2023〕 1 号

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必读书籍
1.党的二十大报告
2.党章
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5.《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6.《论党的自我革命》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
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9.其他相关学习材料。
(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五大任务干部读本》
2.《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论述摘编》
3.《“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辅导读本》
4.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等。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汇编。
2.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校时的重要讲话等。
3.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科技大学老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习近平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等的回信精神等。
(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文章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扎实抓好主题教育 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
要依托主流媒体及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紧盯时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五)延伸学习
其他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紧密相关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件。
学校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发相关学习资料,各单位、各部门依据学习范围及要求为师生党员配发学习资料。
二、时间安排
理论学习贯穿本次主题教育全过程,从2023年9月开始,2024年1月基本结束。
三、领导干部学习方式
按照领导班子带学、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党员领导干部自学、安排运用好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学习延伸的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创新学习方式,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一)集中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制定学习计划,持续推动集中学习。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时,应注意与《赤峰学院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统筹考虑,规定动作少着笔墨,注重突出本单位、本部门、本领域理论学习特色。
(二)专题研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列出若干专题(专题应列入学习计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为尽早更名赤峰大学不懈努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
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中心组成员应列席1次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集中学习或专题研讨。
(三)干部领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学习体会和实际工作讲专题党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师生群体讲。
(四)个人自学。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书面学习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党课开讲啦”等载体平台加强自学,切实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工作追求。
(五)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等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依托学校“学习讲堂”,帮助党员干部深化学习认识,提高学习实效。
(六)延伸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从事什么工作就重点学什么,缺什么就重点补什么,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筑牢理论之基、夯实业务基础,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方位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四、党支部学习方式
按照上级要求,除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
(一)个人自学。组织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必读书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文件等。
(二)集体学习。各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交流研讨、宣讲阐释、案例教学、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运用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学习,砥砺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
(三)分类学习。注重抓好青年党员、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学习,强化分类指导,对离退休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理论学习;对校外实习党员、毕业生流动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网络学习等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发放必要的学习资料,便于他们参与主题教育。
(四)“三会一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一次个人学习体会。
(五)主题党日。落实好“主题党日”制度,通过主题党日载体,组织关于主题教育学习专题,进一步丰富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形式,加强党支部各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形成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营造浓郁的理论学习氛围,及时将开展理论学习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报告学习宣传组。
附件:1.专题读书班安排一览表
2.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安排一览表
3.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安排一览表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