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第九期赤峰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习班副导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二级学院:
赤峰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习班(以下简称“青马”研习班)是由校党委领导,在赤峰学院“青马”研习班领导小组指导下,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我校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教师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他们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加强我校“青马工程”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导师团的整体实力,学校诚聘专家、广纳贤才,面向全校教师选聘第九期赤峰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习班副导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数量
(一)副导师岗位:8人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思政工作经验、较高的业务指导能力和良好的指导学生提升综合素质的能力;
3.热爱思政工作,乐于奉献,能够切实履行副导师的责任和义务,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
三、工作职责及聘期
(一)工作职责
1.指导小组的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学生参加“专家讲”“师生论”“实践行”和“大家研”四大模块的研习活动;组织学生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
3.本小组活动的组织、考勤、宣传、总结、材料归档工作;并于轮值月负责研习班的管理、组织、活动设计、考勤、归档工作;
4.按要求并结合个人实际完成《工作手册》填写工作;
5.做好在“青马”研习班导师和学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导师完成“师生论”、论文答辩等工作;
6.根据学员日常表现和考勤情况,向“青马”班推荐优秀学员;
7.负责检查本组学员《学员手册》的完成情况;
8.配合完成学员建档等其他工作。
(二)聘期
副导师采取选聘制,聘期为一年,从聘任之日起满一年后自动解聘。
四、选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在全校范围内,通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学院推荐。由二级学院将符合条件并能胜任副导师工作的人员进行推荐。
2.导师推荐。曾任或现任“青马”班导师在征求被推荐人和其所在二级学院意见后可对符合条件并能胜任副导师工作的教师进行推荐。
3.个人自荐。符合副导师选聘条件并有意愿担任副导师的教师可自荐。
请将副导师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于10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cfxytwxcb2022@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9日下班前提交至崇德楼310。
(二)考核
由“青马”研习班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确定副导师人选。
联系人:张智美 8300126
附件:赤峰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习班副导师报名表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