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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携手合作,共同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校团委现开始进行我校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评选工作。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内蒙古自治区的20所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计划资助名额20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其中,我校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参选名额1名。

二、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 资助对象推选程序

1.校团委发布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评选活动通知,请各单位组织有意参选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积极参评,并于12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赤峰学院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校级申请表(个人项目)》(附件材料)及各类凭证材料(证书、证明等材料)纸质版报送崇德楼32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fxytw01@126.com。

 2.校团委根据项目要求循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受助对象,通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无异议后,指导其填写相应的《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同时对提交活动申请表的学生个人的日常行为、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初审考察,通过高校初审后,将活动申请表报至省级青基会审核确认。

3.校团委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公示表、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盖章件报送至上级部门,经上级部门审核报送材料并争求捐方意见后,确认合格向高校拨付活动资助款,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资助名额。

四、 项目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加强对相关内容执行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活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2.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对参选资助对象的推选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各单位应做到严把审核关、评选关确保活动执行规范有序,切实做到“选对人、发好钱”。

4.各单位应立足将本次活动作为希望工程助学育人重要载体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组织化育人路径,推动资助成果更为有效地转化为政治成果和组织成果。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768300124 15247618695

邮箱地址:cfxytw01@126.com

 

附件:赤峰学院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校级申请表(个人项目)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