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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暨东北三省一区声乐专业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行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

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暨东北三省一区

声乐专业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

赤峰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育精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开展2025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决定举办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暨东北三省一区声乐专业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为配合本次比赛,我校将举行校内选拔赛,择优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次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支持力度,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比赛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创造师生广泛参与的条件。校团委及相关院系,将歌手大赛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发动全校各院系、各班级在校学生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比赛”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加强宣传

各单位要主动承担活动前后的相关宣传任务,利用本单位媒体平台、宣传栏等官方媒体,通过图文、视频、线上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全程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学生通过自媒体渠道(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积极正面传播赛事,深入互动,充分挖掘并展现当代大学生强国有我、感恩奋进的爱国情怀和精神风貌。鼓励优秀大学生校园歌手积极参与。

(三)强化责任,严格审核

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专业力量指导的工作机制。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工作,严审参赛选手选曲、服化道等涉及舞台展示的内容,注重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原创,大力推广和传唱能够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展现新时代北疆学子的自信和风采。

二、其他事项

(一)有关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集中展演等环节。预赛有各二级单位自行开展,复赛、决赛学校统一安排。

注:拟参加自治区初赛的选手应保证2025年9月仍在籍在校

(二)报送材料

各单位通过初赛的选手,需统一填写《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学院选拔赛复赛报名表》(附件2),20254月30日前将word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后的纸质版,交至和雅楼7408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杨碧龙13948166648(手机)

 13404866290(手机)

联系电话:8300126(办公)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