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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育神,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健全学生常态化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支持力度,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比赛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创造师生广泛参与的条件。校团委及相关单位,将歌手大赛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发动全校各院系、各班级在校学生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都参与、学院有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加强宣传

各单位要主动承担活动前后的相关宣传任务,利用本单位媒体平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通过图文、视频、线上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全程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学生通过自媒体渠道(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积极正面传播赛事,深入互动,充分挖掘并展现当代大学生强国有我、感恩奋进的爱国情怀和精神风貌。鼓励有音乐特长和舞台表现力的学生积极参与。

(三)强化责任,严格审核

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专业力量指导的工作机制。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工作,严审参赛选手选曲、服化道等涉及舞台展示的内容,注重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原创,大力推广和传唱能够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展现新时代北疆学子的自信和风采。

 二、其他事项

(一)有关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集中展演等环节。预赛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开展,复赛、决赛学校统一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专业组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涉及演唱科目专业的在校大学生;业余组为非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演唱不分唱法,形式只限独唱。评分标准从内容表现(歌曲表现、情感表现、歌手表现)和舞台效果(表演设计、仪表形象、舞台氛围)两个方面进行评分。

拟参加自治区初赛的选手须为2026年9月仍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往届获得全区“十佳校园歌手”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再次报名参赛。非专业组参赛选手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报1—3人。

(二)报送材料

各单位通过初赛的选手,需统一填写《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大学选拔赛复赛报名表》(附件),于2026年413日前将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后的纸质版,交至和雅楼7408室,word电子版发送邮箱13804767972@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李洪慰 15326861710(手机)

  13404866290(手机)

联系电话:8300126(办公)

 

附件: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赤峰大学选拔赛复赛报名表

 

                   

                                 共青团赤峰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