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社〔2023〕23号)文件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9时-12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7日9时-12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16日
(五)考试时间:9月16日
考生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10日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7月12日12时前根据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我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注:以上考生均按2023年9月份入学后年级计);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306/t20230630_43986.html)。
四、考试方式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设置12个盟市考区和14个高校考区。赤峰学院考区仅接受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报名,成人、自考在读学生按非在校生报考。社会考生不得选择我校考区;考生应在报名时充分考虑到考试当天本人可能所处地区,就近选择考区,校外实习的在校生可选择在实习地盟市考区就近报考。
2.我校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高校代码(10138)和高校名称(赤峰学院)。如高校代码填写不准确,会影响编排考场,因信息填写有误,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注册时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前先接收短信验证。为方便及时通知考生相关要求,在报名至成绩公布前,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1]53号)有关规定(附件2),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设置三年过渡期。2021-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考试。考试合格的师范生,且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条件后,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考前至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及时、持续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赤峰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附件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