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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12]113号 赤峰学院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奖决定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2]113 
赤峰学院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奖决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2118号)和赤峰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赤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赤院院字[2012]11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等额评选,经过二级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目前评审工作圆满结束,表奖决定如下:外国语学院龙娇等17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蒙古文史学院白阿斯楞等285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2012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赤 峰 学 院
     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