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强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不断提升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深入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通过开展审核评估,聚焦于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及其质量保障的关键要素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创新“五育并举”的教育教学体系,强化内涵建设和质量文化建设,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确保学校于2024年顺利完成全面自评、线上评估和专家组进校考查,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于2026年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科学质量观,加强学校在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自评自建。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紧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特色发展。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结合“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立足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实际特点量身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评估和内涵建设。
(四)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改进发展意见,重在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立,培育践行大学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对接教育部评估中心等数据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精准开展评建工作,提高工作实效。
(六)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学校的办学主体意识,落实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在评估专家推荐、学校自评、指标体系选择等方面与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协商式评估,努力做到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主改进。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审核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学校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以及自评报告撰写组、支撑材料建档组、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项目组、培养过程项目组、教学资源与利用项目组、教师队伍项目组、学生发展项目组、质量保障与教学成效项目组、宣传组和教风学风督导组。
(一)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万虎、王怀栋
副组长:李伟威、徐振军(常务)、布仁吉日嘎拉、曲国光、杨占君、齐建萍、永胜
成 员:李飞、李慧、吴宏宇、郭志伟、任蕾、孙永刚、董志光、张立忠、边秀丽、孙志永、张德华、 洪锁柱、王卫东、刘震宇、王忠文、宋奇男、赵俊峰、张明、杨晓辉、姜志廷、徐利颖、刘伟学、韩长寿、李月新、孙永兰、张笑蕾、吕东明、刘春辉、康英华、王文 强、黄国荣、都仁仓、郭晓光、汤获、欧阳江城、李晓伟、郭成、韩旭晨、白春英、姜喜玲、刘海菊、葛根萨如拉、于艳春、吴 宝、赵雪梅、杨晓坡、张俊毅、刘学民
领导小组应认真落实人才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整体统筹评建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
2.分析研究评估政策,确定评建工作思路;
3.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重要文件和自评报告等;
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监督和检查评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5.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协调和决策,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6.落实评建工作经费,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主 任:徐振军(兼)
副 主 任:永 胜、李 慧、董志光、吴宏宇、任 蕾(常务)、孙志永、王卫东、刘春辉、陈凤臻
成 员:石 琳、董金果、付立巍、王艳丽、高 敏、贺广景、刘艳华、王 楠、辛 欣
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议精神制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确定审核评估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时间进度,细化工作安排;
2.研究提出与审核评估有关的需提交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
3.对接上级部门协调审核评估相关事务,协调专家线上和实地审核评估的相关事务;
4.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以及职能处室、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的开展,进行阶段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学校《自评报告》起草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填报工作,负责各种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等工作;
6.及时汇总和发布评估进展情况,梳理与审核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评估材料,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7.做好审核评估网站建设和相关评估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发布工作。
(二)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1.自评报告撰写组
组 长:董志光
成 员:高 敏、贺广景、付立巍
主要职责:梳理、汇总各专项组的自评报告,按评估要求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2.支撑材料建档组
组 长:刘春辉
成 员:石 琳、董金果、付立巍、各组材料专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组支撑材料的收取、审核、整理以及归档。
3.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项目组
组 长:李 慧
副 组 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总结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总结思政教育与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收集学校重视本科教学地位、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经费与设备支持等方面的体现及成效;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综述报告,提供支撑材料及目录。对照评估要求,进一步形成重视本科教育的良好氛围。
4.培养过程项目组
组 长:任 蕾
副 组 长:张德华、付立巍、石琳、董金果、各二级学院院长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围绕学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总结和凝练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内涵建设情况;总结实践教学改革情况;体现创新创业教育成效;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对照评估要求自查并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育教学文档;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5.教学资源与利用项目组
组 长:王卫东
副 组 长:郭志伟、孙永刚、张立忠、王忠文、刘震宇、杨晓辉、姜志廷、董金果、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收集学校教学经费投入、设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材料;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及目录。对标评估要求,在自评自建阶段对学校设施条件进行检查完善;在专家现场考查阶段负责线上评估技术支持和条件保障,确保现场考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教师队伍项目组
组 长:吴宏宇
副 组 长:刘伟学、葛根萨如拉、刘艳华、付立巍、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总结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教师发展与培训情况、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及目录。对照评估要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与培训活动,提升教师对审核评估工作的认识。
7.学生发展项目组
组 长:孙志永
副 组 长:张 明、张德华、葛根萨如拉、石 琳、各二级学院副书记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学校理想信念教育、学风建设、五育并举、学生指导与服务、就业与发展、第二课堂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凝练总结校园文化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成长评价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在自评自建阶段对照评估要求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学术文化氛围,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8.质量保障与教学成效项目组
组 长:石 琳
副 组 长:吴宏宇、郭志伟、张德华、王卫东、刘震宇、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汇总学校质量保障体系以及质量文化的建设情况;收集能证明毕业生就业质量与职业发展的相关数据;收集教学经费、教学场地及教师队伍建设能够适应人才培养要求的支撑材料;总结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成效及典型案例;收集人才培养利益相关方的评价及意见建议;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在自评自建阶段对照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教学成效。
9.宣传组
组 长:永 胜
副 组 长:王艳丽、石 琳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根据迎评促建的需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强动员和宣传,统一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宣传审核评估的基本理念和核心要义,凝练推广先进经验、特色举措和模范人物,完成橱窗、横幅、标识牌等清理和校内环境整治。
10.教风学风督导组
组 长:陈凤臻
成 员:校院两级督导委员会、艾 林
主要职责:对主要教学环节和二级学院自评自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以良好的教学学风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组入校检查。
(三)成立二级学院评估建设组
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评估建设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的安排,完成学院自评工作方案。主要职责包括:
1.按照学校的总体方案和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审核评估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
2.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及自评自建工作,完善二级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教学工作和教学档案的规范性;
3.认真开展专业自主评估工作,按照评估要求进一步梳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完成本单位所有专业的专业自评和支撑材料梳理、汇总工作;
4.完成本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等支撑材料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根据要求,完成教学档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实践报告等)纸质(电子)调档及审核等工作,完成专家线上评估和进校考查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等准备;
5.做好相关企业调研和毕业生调研,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反馈以及对学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固化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
(四)实施审核评估工作例会制度
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审定评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核评估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检查总结工作进展,布置近期工作任务;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或根据审核评估办公室的通知召开会议,排查并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具体工作落实。
五、工作进程和任务
(一)动员培训阶段(2024年1月)
1.全面宣传发动,学习领会教育部及教育厅关于审核评估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审核评估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其政策背景、指导思想、审核范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特点,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审核评估上来;
2.召开全校评建工作推进会,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并发布工作方案;
3.赴先行开展审核评估的兄弟院校调研,参加有关培训和研讨会议,学习先进经验;
4.细化和分解评估指标体系,量身定制评估方案,初步拟定支撑材料目录;
5.编辑评估工作学习手册,培训审核评估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审核评估专题网页。
(二)自查自建阶段(2024年2月-2024年3月)
1.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迎评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组织各二级单位完成迎评材料的自查、梳理工作;
2.各单位按照“硬件达标、软件从严”的要求,对照审核评估项目、要素和要点提示,以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为依据,梳理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查找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3.各单位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三)全面自评阶段(2024年4月-2024年8月)
1.确定自评报告的基本框架, 聚焦每一个审核重点,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逐项审核,开展校内自评;
2.各专项工作组在全面自评基础上形成并提交自评报告;
3.在自评基础上选指标、选常模,确定支撑材料目录,下发各专项工作组和二级学院,初步完成各类评估材料档案的建设;同步推进教育教学档案建设;
4.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查缺补漏;
5.形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经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查;
6.邀请审核评估专家进行指导;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协商组建评估专家组。
(四)自评整改阶段(2024年9月-10月)
1.对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指导专家的意见修改《自评报告》;
3.完成《自评报告》统稿,制作完成专家组的案头材料。
(五)线上评估阶段(2024年10月-11月)
1.完善自评材料,线上公示、提交材料;
2.完成线上评估;
3.与教育厅、教育部评估中心协商开展审核评估现场考查的具体日期,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4.完成现场考查迎评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
(六)专家进校阶段(2024年11月-12月)
1.制定专家组进校考查接待方案,确定联络员,做好会务、后勤安排及专家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全校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全力配合专家组进行实地考考查,为专家组在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查教学实验、实训及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
(七)整改提高阶段(专家进校后2年内)
1.梳理问题,分析根源,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向教育厅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2.建立机制,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建立评估整改工作组织机构,依据《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针对问题台账全面部署、全面开展整改;
3.认真总结,撰写整改报告,在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应准确把握和全面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理念、新趋势、新变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评估价值取向,切实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目的;
2.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都要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审核评估的精髓要义,按照审核评估“五坚持一落实”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3.根据迎评促建工作需要,在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抽调若干名骨干教师,以挂职锻炼形式开展评估工作。学校设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专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学校筹备本科审核评估专项费用,在学校 2024 年经费预算中列入专项经费预算;
4.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纪律与监督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赤峰学院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清单
赤峰学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