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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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立项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立项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3-04-11] 来源:赤峰学院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网站 |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 规划课题立项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社科规划办《关于将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纳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内党宣字2011年1号)精神,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启动2013年度课题招标工作,根据基地课题管理办法初步制定课题实施方案。 一、2013年度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申报要在选题上紧紧围绕红山文化、契丹辽文化为核心,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研究要在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注重理论创新、内容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注重原创性、拯救性方面的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要紧密结合内蒙古地区文化发展需要,以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及政策为导向,选择具有针对性、紧迫性和可操作性的课题开展研究。申报中鼓励跨学科研究,将文化与历史、文化与产业紧密结合起来。 二、《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2013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指导本次申报工作,课题指南主要为选题指明方向和范围,申报者也可围绕红山文化、契丹辽文化自拟题目申报。 三、项目立项坚持匿名评审制度。招标项目立项后为自治区社科规划2013年度一般项目或重大项目,并遵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予以管理。 四、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2013年度招标项目立项的课题,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以专著为主,研究时间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时间为1年(重大项目与一般项目均以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报告(成果不低于2万字)要紧扣课题的主题。 五、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成果第一标注单位。 六、凡在内蒙古地区工作或基地外聘专家,从事相关问题研究,且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请人员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讲师申报需要相应研究领域二位专家推荐。主持并按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或自治区规划项目,且成果鉴定等级为良好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立项。 七、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在赤峰学院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网站下载),项目招标所需各种材料一式3份,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原则上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容不许出现课题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本课题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同时,禁止在读研究生以学位论文或相关相近题目申报,凡经发现均按撤项处理。 八、重点项目拟定为2—3项,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拟定为6—8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左右,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不得兼报。 九、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4月20日,招标答辩日期:4月21—22日。请申报者于2013年4月20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索雅杰 张少珊 电 话: 0476-8300307 邮 箱: suolei01@126.com 地 址:赤峰市红山区赤峰学院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 024001 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 2013年4月6日 附件 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 2013年度课题指南 一、重点项目选题 (一)红山文化与殷商传统 (二)辽代壁画艺术研究 (三)赤峰地区出土契丹文墓志铭研究 二、一般项目选题 (一)红山文化生业方式研究 (二)红山文化与东西方文明起源比较研究 (三)红山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 (四)契丹辽史文献研究 (五)契丹辽文化与产业开发 (六)红山文化、契丹辽文化优秀社科成果转化研究 内蒙古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 201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