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干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规范学生干部的工作行为,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干部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特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全面

三、考核方法

(一)对院团学干部的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共分三级:主席团各成员、各部部长、各部副部长和干事,具体办法详见《本条第三款及口腔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各项考核工作由纪检部负责,但纪检部成员的考核结果由秘书处处理,其余各成员的考核结果由纪检部负责处理,最终将所有统计结果交于团学秘书处存档。

(二)考核共分思想素质考核、纪律考核、工作考核和学习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占15分;纪律考核包括会议考核和活动考核,各占15分;工作考核包括态度考核和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占15分,业绩考核占20分;学习考核包括学习成绩考核和上课情况考核,各占10分,共计100分。

(三)考核以分值形式表现,采用加减方式累计计分。

四、考核时间

(一)每学期末考核一次,其中学习成绩考核只在学年考核时统计。

(二)考核结果为两次学期考核分值的平均值,并作为年终优干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 思想素质考核(15分)

要求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守校规、校纪,主动维护校园文明秩序。

(二)在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情操,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五)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举止文明,如有对老师、上级或下级言行侮辱的,酌情扣5~10分。

(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院系通报批评以上违纪处理、处分者,思想素质考核成绩不及格(<9分)。

(七)如有反动言行,如支持台独、支持邪教等非法组织、反对共产党领导等,思想素质分为0,免职处理。

第二部分 纪律考核(30分)

(一)会议考核(15分)

1. 应出席会议的人员,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事前请假经批准者不扣分。

2. 干部大会由纪检部负责考核;部门会议或其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会议记录,交秘书处备案。

3. 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会议召集人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其签署同意与否备查,经同意者不扣分,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4. 无故缺席三次或经常迟到、早退,经告诫仍发生者,免职处理。

(二)活动考核(15分)

1. 医学院分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部门活动),应该参加而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因故缺席两日内说明原因者扣1分;事前请假经批准者不扣分。

2. 全体学生干部参加的活动由纪检部负责考核;部门活动或专项活动由召集人写入活动总结,交秘书处备案。

3. 每次活动学生干部必须到负责人处签到,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4. 活动中不积极、或有不良言行者,每次扣3分。

5. 无故缺席三次或经常迟到、早退,经告诫仍发生者,免职处理。

第三部分 工作考核 (35分)

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工作考核由纪检部执行,学生干部应每学期交一份工作总结,以便公正考核。

(一)态度考核(15分)

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主动地互相支持和配合。

1. 加入学生会的态度是否端正。

2. 积极地开展部门工作。如对本部门安排的工作以敷衍或逃避的态度面对,酌情扣2至5分。

3. 在完成好自己部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可加2至5分。

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主动地互相支持和配合。

(二)业绩考核(20分)

1.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交办工作者,根据做造成的后果扣1至3分。

2. 每学期按时向纪检部上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迟交的部门扣取部长和负责编写人1分,一周内未交的扣2分,拒交的扣4分。

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整理工作总结,可胜任简单的文宣工作。(4分)

a、文字能力突出(3~4分);b、文字能力一般(2~3分);c、文字能力不足(0~;2分)

3. 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内部管理及日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可加2至5分。

4. 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

a、工作完成出色,并为学生会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4&~6分);b、工作完成较好,能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创造性。(1~4分)

5. 工作中有损害学生会干部形象者,酌情扣5至10分。

6. 部门或个人在校级考核中获得优秀部门或个人的,所属部门人员或个人的业绩考核为满分。

7. 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在学生会工作中能够记分发挥个人才能及本部职能作用,完成本职工作。

a、出色完成本职工作(3~5分);b、基本完成本职工作(1~3分); c、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

8. 学生干部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教学时间。如果因工作确有必要耽搁,必须向任课老师提出书面请假,并附学工办老师的批准签字。

9. 学生干部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

10. 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掌握工作艺术,注意方式方法,言词恰当,举止文明,有理有据。

工作考核由纪检部执行,学生会干部应每学期交一份工作总结,以便公正考核。

第四部分 学习考核 (20分)

(一)学习成绩考核(10分)

1. 在专业排名前20%者(5分)

2. 在专业排名前40%者(3分)

3. 在专业排名前60%者(1分)

4. 通过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者加4分,只加其一。

5. 必修课或专业课考试一门不及格,扣5分,不及格两门以上(含两门)者,学习考核分为0。

(二)上课情况考核(10分)

1. 旷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 经常迟到、早退者,扣3分。

六、考核结果

(一)85分以上为优,70~85为良,60~70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公示三天,在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用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向学工办提出,如需要修改必须经学工办签字同意。

(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劝退出学生工作。

(四)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奖评优、入党培养等工作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