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根据学校赤峰学院关于2016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通知赤院院办字[2016]128)要求,在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安排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1.学生工作处照常安排值班

2.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值班。

二、值班时间:

中秋节:915日至917日全天值班。

国庆节101日至107全天值班。

三、值班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值班职责

1.负责督查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值班出勤情况;

2.协助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抽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秩序、安全等情况,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反馈。

(二)二级学院值班职责

1.准确掌握本单位学生的出行动态,如有学生晚归、未归、酗酒、滋事等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

2.负责检查本单位留校学生宿舍的卫生、秩序、安全等工作;

3.安排假期学生宿舍防火、防盗责任人,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4.对本单位学生进行交通、饮食、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工作和校规校纪教育工作。

5.在校内组织本单位留校学生开展小型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假期学生文化生活。

6.帮助留校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到位。将本单位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表于9141100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教育科(崇德楼337室)。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私自脱岗、漏岗,值班期间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各二级学院准确掌握本单位学生出行动态,分类统计回家、旅游、校外打工、留校的学生人数。对回家、旅游、校外打工的学生务必做好登记备案。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假期本单位留校学生的管理教育,严禁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4.各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保卫处值班电话:0476-2291218

学生处值班电话:0476-8300565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