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申报开设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
时间:2016-08-16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教字〔2016〕34号
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申报开设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赤峰学院本科生主辅修及双学位管理办法》,为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现将申报辅修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申报与培养方案的制订
1.有意开设辅修专业的教学单位须先经单位内部深入论证,认真填写《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见附件1)。
2.按附件2的基本格式合理制订《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需设置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55学分。要求辅修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其他教学环节的,在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读要求中须明确说明。
二、辅修专业的审批
1.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及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确定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2.学校审批后将对所开设的辅修专业予以公布,并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
三、开设辅修专业的其他要求
1.为避免辅修专业对主修专业的教学造成冲击,辅修专业教学任务须安排在课余时间。
2.辅修专业的其他事宜按《赤峰学院本科生主辅修及双学位管理办法》执行。
四、材料上交
请相关院部于8月24日前将《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崇学楼306室),8月31日前报送《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此通知。
附件:1. 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
2.赤峰学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基本格式
3. 赤峰学院本科生主辅修及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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