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8-19
现将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3.高校专项项目:
(1)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包括重点、一般、自筹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1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0.5万元。
(2)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3)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申报总数的80%。
2.思政专项:鼓励青年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承担该项目,该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5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申报总数的60%。
3.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凡由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主办、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的学术栏目,设置在4年以上,总发文量超过80篇,未曾因违纪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期刊出版单位。
4.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申请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馆在编人员,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5.项目申请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因系统升级维护原因,2016年度项目不通过网上申报,只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高校科研项目及思政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表一式2份,B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
2.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推荐书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一式6份;
3.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匿名审评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
请各申报人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上述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2016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1.承担历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尚未按时结题验收者;
2.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包银全 张鹏展
联系电话:8300164
电子邮箱:kjcxmk@126.com
地 址:逸夫理工楼526室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申请书(含A、B表)
3.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推荐书
4.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