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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19] 29号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0

赤峰学院教务处文件

赤院教字[2019] 29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系列文件要求,为了推动我校提升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结合“金课”建设标准,打造一流课程,经学校研究决定,以项目方式启动2019年校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程范围:列入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均可申报。

2.课程团队:项目实施课程团队负责制,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一位教师只能申报主持一门课程建设。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建设周期:1年。

4.申报数量:详见《各二级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5.申报程序:本次课程建设项目由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并开展评审,在分配名额内择优申报、推荐,宁缺毋滥,具体课程建设要求见《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项目建设的申报、推荐、公示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6.经费支持:获批立项的每个课程项目,学校将资助1万元。

7.申报材料:每个推荐课程建设项目需填写《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二级学院需填写《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1912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办公室(崇学楼304),电子版发送至cfxykgb@163.com

二、验收要求

在课程建设项目建设结束后,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进行评估,详细评估要求见《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评估方案》(附件5

联系人:刘海波,联系电话:8300156


附件:1.各二级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推荐名额分配表

2.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方案

3.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5.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评估方案


                                                                   教务处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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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各二级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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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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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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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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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5: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评估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