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教字〔2019〕2号
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期初考试安排
1.本次考试科目包含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
2.公共必修课考试科目和人数较多,请各院部教务办认真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考试安排》(见附件1)通知到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由于创新课程及创业课程属于实践操作类课程,故不做补考安排,初修不及格者需重修该课程。入学教育课程的补考由院部自行组织。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于开考前15分钟准时进入规定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区域就座。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
3.专业课的期初考试工作由各院部具体落实,请各院部于
4.公共体育必修课考试由体育学院负责实施,考试时间为
5.往届生如参加本学期期初补考(注:考试科目必须为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需在
6.为严肃考风考纪,着力加强对补考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教务处与学校督导组人员将全程巡考。望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将予以全校通报,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重修课程安排
教务处对1847人次重修报名的课程审核完毕,现将重修名单及重修方式予以公布(见附件2)。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重修516人次,由于达不到组班和插班的要求,重修方式均为自学重修;专业课重修1331人次,若学生选择插班或组班重修,由学生所在院部进行安排;重修考试的时间和方式在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中予以公布。
本学期需要重修体育课的学生需要在
由于ISEC专业的课程考核方式为阶段性考核,故ISEC专业重修报名的学生需要同任课教师沟通,以便通过多次考核完成课程要求。
三、关于取消毕业前“清考”制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见附件3)。为落实文件精神,我校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取消“清考”制度,即四年制本科于2022年起、五年制本科于2023年起取消毕业前补考;2018级及以后的专科生参照执行,即2021年起取消专科生毕业前补考。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全体师生。
此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考试安排及名单(含体育)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汇总名单(含体育)
3.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