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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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和年底报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2018年预算编制的安排,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务必于11月25日前上报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长签字的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报送至计划财务处预算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为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解决年底教师报账与上课时间上存在冲突的问题,避免集中报账给教职工带来的不便,计划财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安排,望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报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年终决算的要求,计划财务处定于12月15日停止报账业务。请各单位教职工务必将201712月份之前发生的各项费用,在12月15日之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赤峰学院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的通知
附件二:计划财务处关于各单位报账时间安排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