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赤峰学院《关于自治区团委“名团干工作室”选拔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支部:
    现将《关于自治区团委“名团干工作室”选拔成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自治区团委“名团干工作室”选拔成员的通知》
    附件2:关于自治区团委“名团干工作室”选拔成员的通知
师范学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