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5-20
学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候选人1名
二、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报送材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11:00点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逸夫理工楼539)
联系人:陆明玉、乌英嘎
联系电话:8300428、18847606439
电子邮箱:cfxyjfzx@163.com
附件: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