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峰学院教师访学、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访学、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赤峰学院教师访学、进修、培训管理办法》,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并将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无意见也请反馈,于10月2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科逸夫理工楼539)。

联系人:乌英嘎,电话:8300428

附件:《赤峰学院教师访学、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