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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组织统战部文件

赤院党组字〔2016〕2号

关于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决定在春节前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二、慰问对象的条件

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因突发性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三、工作安排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要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摸底,了解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确定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名单。

2.在了解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写《生活困难党员申请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党委组织统战部组织科(行政楼208室)。

3.党委组织统战部将生活困难党员信息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慰问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生活困难党员申请表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组织统战部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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