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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赤峰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的通知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文件

 

赤院党字[2015]55

 

关于印发《赤峰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校工委、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将《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决定》赤院党字[2014]48号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校二级单位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赤峰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负责人要按照《赤峰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每年年底前向学校党委就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及领导班子中党员干部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学校党委将党建工作纳入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进行深度考核。 

附件:《赤峰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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