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实践创新教育奖励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9 00:00:00 来源:作者: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将开展实践创新教育奖励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实践创新教育奖励学分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实践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依据《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3]186号)组织初审。
2.初审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填写《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一份)及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崇学楼320),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fxysjk@163.com。
3.本次审核认定工作只接受实践创新教育奖励学分申请,经教务处立项且准予结项的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组成员不必提交学分申请。
4.经学校团委认定已获得社会实践学分的课外实践类活动,教务处将不再重复赋予学分。
附件: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