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及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赤峰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认定、审核、统计、归档和奖励工作现已开始,望各系部、教研室认真传达此通知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成果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时间:201511日至20151231日。
    2.对象:在职教职工。
    3.类别: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教材、科普读物、音像制品以及各类获奖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系部、教研室要组织教师本人认真填写《赤峰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教学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最终将所表格的纸质版、电子版及其他各类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并交到教务办505。没有电子版,科技处一律不予认定。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上能够检索到的,请提供检索页及论文的复印件(不必报送原件)。
2.申报的科研成果凡符合《赤峰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赤院党字[2012]53号)文件要求的,请各位教师本人认真填写《赤峰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审批表》(见附件二)并同时上报纸质版与电子版。
    3.各类表格填写的姓名要与工资表上的姓名一致。
    4.复印材料要求:
   1复印材料一份(获奖证书二份);一律使用A4纸。
   2书籍类要复印封面、版权页(含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有作者姓名的目录、编写人员介绍、正文的主编和副主编页。
   3刊物类要复印封面、主管和主办单位、出版刊号、出版日期、邮编、电话、网址、地址、有作者姓名的目录和正文。
   4报纸类要复印报头、正文及正文所在版面名称。
  (5获奖成果、项目成果、专利成果、转化成果、参展、表演及被收藏成果要复印批文、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统计。
    5.个人申报的材料,实行学术期刊和学术专著检索制度。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并按照检索的时间排序进行装订。位老师报送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一同附上。
三、注意事项
1.获奖成果是指由各级政府组织的评奖。
2.对列入本年度发表或出版计划,但尚未发表或出版的成果,由发表、出版单位开具有效证明,待正式发表或出版后,及时将原件和复印材料呈报,否则不予承认。对上报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按学院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5129——1213
    报送地点:教务办505
联 系 人:孙琪  
联系电话:8300399
附件一: 《赤峰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1-4)
附件二: 《赤峰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审批表》(1-5)
                                                教务办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