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6-05-05 00:00:00 来源:作者:
各教学单位:
学校拟于2016年5月对2015年12月份立项的实践创新教育项目进行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经院部初审合格的项目,需填写并提交《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结项表》(见附件1)及相应支撑材料。
3.事关2012级学生毕业审核,请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5月1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结项表
附件2: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