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24 09:01:16 来源:作者:
一、开放宗旨
为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充分利用本实验室先进的仪器设备和良好的研究环境,贯彻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推动重点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设置一定数量的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通过开放课题参与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内容。为规范开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开放对象
开放课题面向社会开放(本重点实验室成员除外),均可自由申报人类遗传病和肿瘤分子机制相关的研究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开放课题。
三、开放课题的项目类别
学校每年资助重点实验室10万元的开放课题经费。重点实验室拟开设项目如下: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所有经费要在当年年底前报完账。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1月-12月)。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每年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表。
2.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交实验室。
3.每项申请由实验室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实验室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资助。
4.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实验室向申请者发出正式通知。由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研究计划并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五、开放课题评审原则
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要求,开放课题项目的目的、意义明确,立项依据科学、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或临床指导意义,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研究骨干。
六、开放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负责人定期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度报告、成果证明。课题结束后,须提交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并于研究工作结束三个月内报给实验室。
2.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若发现延误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实验室有权减少或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资助。
3.开放课题成员6个月不参加该课题研究,按中途终止或撤消资助处理或由实验室指定专人继续完成。
4.开放课题进行过程中,开放课题成员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有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有权立即停止经费使用,撤消资助,并永久取消开放课题的申请资格。
5.课题的研究成果中需标注“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重点项目要求发一篇中文核心(或SCI或EI收录)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中文科技核心以上论文。每年12月底前须有论文录用函。
结题项目经费要在赤峰学院年底结算截止前清算完毕,超过规定期限的项目经费按照立项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