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统计2012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学分的通知
时间:2016-04-19 00:00:00 来源:作者:
各教学单位:
根据《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3]186号)规定,我校学生自2012级开始,必须修满2学分的实践创新教育学分。
为了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对2012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学分获取情况进行统计。因事关学生是否能够如期毕业,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实学生已获得的实践创新教育学分,并进行汇总统计,如实填写《赤峰学院2012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学分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29日将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fxysjk@163.com。
附件:赤峰学院2012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学分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