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13级本科生实践创新教育项目补充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6-11-15 00:00:00 来源:作者:
各教学单位:
鉴于2013级部分学生尚未取得创新教育学分,本着鼓励学生参加实践创新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原则,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给予2013级学生再次立项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13级本科生(在研项目负责人及已满足实践创新学分要求的学生除外)。
2.依据《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3]186号)及所在院部的实施细则,结合学生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题目。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
本次实践创新教育项目只设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项目周期半年。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划拨项目经费。
三、指导教师职责及工作量认定
每个实践创新教育项目须指定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责任,全程对项目进行有效指导,学校将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入本人的工作量。
四、申报流程
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申请者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应依据相关文件,对申报项目从立项意义、创新性与可行性和预期成果等方面严格进行审核。经各学院审核合格的项目汇总整理到《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与《申请表》一并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崇学楼320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fxysjk@163.com,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申请汇总表.xls,上述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逾期将不接收申请材料。
附件1: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申请表
附件2:赤峰学院实践创新教育项目申请汇总表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