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理论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明学习及工作纪律,规范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医学院理论中心组成员政治思想水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做好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起到龙头和示范引领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学院自身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习时间
医学院理论中心组学习因定为每周一周会之后,学习时间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二、学习内容
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要求和医学院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三、参加人员
医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为理论中心组成员,各系部主任、科室负责人受邀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席人员。
四、学习要求
理论中心组成员准时参加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党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3000字,每年12月底之前上交。
受邀列席学习人员的学习记录由党总支每半年查阅一次。
五、学习纪律
理论中心组成员按要求准时参会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与会人员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开小会,及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
六、学习考勤
医学院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工作。确有事需要请假的人员,由党总支书记签批,在考勤记录上签字。
七、学习材料及归档
医学院办公室负责每次学习的会务和记录工作,及时做好学习材料归档,部分学习内容学习前传送至医学院理论中心组学习群,有需要进行宣传报导的会议或学习,应配合通讯员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八、学习要求
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
本办法自2018320日起实施。
 
                                           医学院党总支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