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
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因病或因事需要休息或外出时,需办理请假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病假:学生凭医院证明填写请假单。
1-7天者:导师同意、研究生秘书(或学工办)批准;
8-42天者:导师同意、学院领导批准,研究生处备案。
2.事假:
1-3天者:导师同意、研究生秘书(或学工办)批准;
4-14天者:导师同意、学院领导批准;
15-28天者:导师同意、学院领导批准,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3.研究生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如需续假,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准假后需将学院留存联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档。
附:请假单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