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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13年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2016-09-17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文件精神及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13年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林

副组长:德力格尔

成员:吕俊  任爱  宝音础古拉  李景霞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培养单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纪律检查小组。

(一)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规划处

主任:宝音础古拉(兼)

成员:康建国  刘伟学

(二)培养单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任爱(兼)

成员:李景霞  关立峰  孙永刚  吕富华  张少珊  陈琳琳

具体业务联系人:吕富华

(三)纪律检查小组

主任:吕 俊(兼)

成员:2人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2.复试及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

3.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校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工作。

4.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方案报学科建设规划处,经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5.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中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6.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若干人组成。

7.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公布、报名、资格审查与相关证书证件的复核、命题、制卷、试卷保管与分发、施考、答卷或成绩评定书面记录回收、评卷、违规考生处理与上报、成绩汇总与折算、复试成绩公布与成绩排序公示、受理成绩复查等环节的工作,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全程监督,派员现场巡视,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8.协调公安、无委会开展打击高科技考场舞弊等工作。

三、学校复试方案

1.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专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的各方式考核均必须在可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笔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须全程、全覆盖录像,个别需要保留语音资料的还须录音。所有复试所涉考试材料(包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

2.面试需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赤峰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等。

3.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4.同等学力加试

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培养单位确定,并指定参考书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记入总成绩。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报学科建设规划处备案。

5.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成绩×90%+外语成绩×10%。

3.专业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或二者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

4.外语成绩中笔试占70%,听力占15%,口语占15%,满分为100分。

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汇总计算,并对复试考生公布和做出解释。

四、复试通知

1.《复试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外语笔试、口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2.培养单位具体复试办法、复试成绩的计算须报学科建设规划处备案,由学科建设规划处向考生公布;

3.复试通知的发放学科建设规划处负责。

4.复试结束后,培养单位将考生成绩汇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科建设规划处,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留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培养单位须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学科建设规划处备案。

五、复试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4月9日上午8:00-9:00

2.资格审查地点: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校7号公寓楼A区114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1份;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5)调剂考生还应准备准考证复印件1份;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的),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复试时须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缺一不可。最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提交,不予承认;

(7)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8)根据教育部最新精神,凡是在国家学历信息网上检索到学历信息不符合要求或是学历信息不匹配的,都要求出具教育部指定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凡是不能出具认证材料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体检安排

1.时间:4月9日上午9:30—11:30

2.地点:赤峰学院校医院

3.体检时须空腹。

4.体检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复试通知书。

5.体检办法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外语测试

1.外语测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不参加外语测试或外语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外语测试内容:

1)笔试与听力测试

时间:4月9日下午2:00-5:00

考场:逸夫理工楼423

(2)口语测试

    时间:4月9日下午5:10-6:10

测试地点:逸夫理工楼405

(五)专业课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1.时间:4月10日-11日

2.具体方案由培养单位制定

3.培养单位应于复试结束当天,将考生成绩汇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科建设规划处,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留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4.通过复试的考生到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校7号公寓楼A区114室)进行网上信息确认,领取调剂函。 

5.考生应于5月10前将协议书及档案(应届毕业生档案毕业后由所在学校统一转寄)寄至:

赤峰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康建国收

邮编024000  电话:13734861019

6.学校将于6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

复试费:200元   资格审查时交学科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体检费:80元    体检时交校医院。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监督出题现场并负责保存试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报学科建设规划处,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监督投诉电话:

吕俊     电话:830050     手机:13604763306

    ※本方案由学科建设规划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