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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赤峰学院2021年研究生拟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

来源: 2021-10-15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1]2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赤峰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及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结束,现对拟获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如对公示中的人员存在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崇德楼316室)。

公示时间:202110月15—21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0476-8300512  

附件:赤峰学院2021年研究生拟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