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6]191号
赤峰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考察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和不足,督促研究进度,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特制定此办法。
一、检查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在研究生入学第四学期的第10-12周进行。
二、组织落实
在学院领导下,各培养单位组建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的论文中期检查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以听取学生报告,查阅相关材料,进行答辩等形式检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形成检查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小组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上报所在院(部),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查人数、实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改进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学院汇总、填写意见后报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备案。
三、检查内容
1.论文工作进展、工作量、论文内容是否符合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2.掌握和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能力、研究和实验操作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的能力。
四、检查形式
1.学生自查:学生对自己前一个阶段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地总结。撰写检查报告,填写《赤峰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提交导师审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阶段性成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2.导师审查:全面了解学生的研究工作,进一步明确今后研究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就学生工作态度、精力投入及工作量;思路是否清晰、研究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取得明确的、有意义的研究结果等方面做出评价,并对学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导师将审查结果填入《赤峰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后交学科检查小组评审。
3.中期检查小组评审:主要侧重于研究进度、内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处理意见。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以答辩形式进行,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并提出解决办法。研究生首先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进展情况(一般用时10-15分钟),然后接受检查小组的提问(一般用时10-15分钟)。研究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应借助挂图、投影等,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己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答辩结束后由检查小组组长签署评审意见。包括理论分析,实验方法,数据、结果的可靠性及初步结论,存在的问题等。
五、结果处理
1.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或不通过。
2.导师及检查小组要认真做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对完成工作量较少或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导师要督促研究生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对未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将不予批准答辩。
六、其他
1.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在此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期检查的目的和任务,对集中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提出更明确的要求,保证中期检查的有效性。
2.中期检查时,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要查阅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3.中期检查结束后,学生要根据专家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4.学科负责人应在检查结束时明确给出是否通过检查的意见,检查结果报送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备案。
附件:《赤峰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赤 峰 学 院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