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工
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赤院党政办字〔2022〕17号
学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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