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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搞好环境卫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6

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2011年第七次院长办公会议精神,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迎评环境,学院决定于2011928日(星期三)下午全校大搞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环境卫生、各商业网点卫生、学生宿舍卫生、学生公寓卫生、各楼楼层内的走廊、厕所、楼道的卫生,均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落实。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室内外卫生。
三、不能解决搞卫生所需清洁用具的单位,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解决。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妥善组织好,彻底搞好宿舍、教室、实验室、走廊、玻璃等重点部位的卫生和校园环境卫生,保证所辖室内外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赤峰学院办公室
                       2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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