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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赤峰学院学院办公室文件

赤院党办字[2016]1号
赤院院办字[2016]3

关于做好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各单位:

根据中共赤峰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赤峰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赤红联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校 “博爱一日捐”工作要求全体职工积极参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加活动人员范围

学校全体职工(含附属单位)

二、 捐款标准

校级领导、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100元;

正、副处级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50元;

正、副科级干部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30元;

科员、初级职称人员及其它人员每人最低捐助20元。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附属医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本单位募捐活动。

2.各单位将本单位职工的募捐款收齐后,汇入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赤峰市建设银行新惠路支行

开 户 名:赤峰学院

号:1500 1646 6640 5250 5113

3.汇款后请各单位派代表将银行出具的回执单及本单位捐款明细表(盖本单位公章)于6月8日前交计划财务处会计科(崇政楼四楼405)张群老师处并领取收据。电子版发至邮箱:cfxyxszz@163.com,捐款明细表下方需注明实有人数和捐款人数。

4.此款项收齐后,将在全校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以赤峰学院红十字会的名义交赤峰市红十字会。

 

附件:《中共赤峰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赤峰市红十字会文件》 (赤红联发[2016]1号)

 

 

 

 

赤峰学院党委办公室 赤峰学院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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