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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赤 峰 学 院 办 公 室文件

赤院党办字[2015]3

赤院院办字[2015]7

关于做好2015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贯彻“博爱捐款、人道救助”的活动主题,做好“博爱一日捐”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学校要求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博爱一日捐”捐助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加活动人员范围

学校全体职工(含附属单位)

二. 捐款标准

校级领导、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100元;

正、副处级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50元;

正、副科级干部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30元;

科员、初级职称人员及其它人员每人最低捐助20元;

三. 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附属单位党委书记负责组织本单位募捐活动。

2.各单位将本单位职工的募捐款收齐后,汇入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账户,开户名:才智颖;卡号622700 0451 6200 25575

3.汇款后请各单位派代表将银行出具的回执单及本单位捐款明细表(盖本单位公章)于6月23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崇德楼三楼334)才智颖老师处并领取收据。电子版发至邮箱:cfxyxszz@163.com,捐款明细表下方注明实有人数和捐款人数。

4.此款项收齐后,将以赤峰学院红十字会的名义交赤峰市慈善总会、赤峰市红十字会,并在全校予以公示。

 

附件: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赤峰学院党委办公室 赤峰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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