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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5

赤峰学院办公室(通知)

赤院院办字[2015]3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的精神和赤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清明节放假三天,即4月4日至4月6日。4月5日(星期日)为农历清明节法定假日, 4月6日(星期一)补休,清明节放假期间选修课不上。

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值班电话:0476-2291218

 

 

赤峰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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