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5]151号
赤峰学院关于2015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赤峰市政府2015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现将2015年我校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两天,即2015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其中,9月27日(星期日,农历中秋节)法定假日。9月26日(星期六)公选课正常。
二、国庆节放假七天,即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单位10月10日白天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晚上公选课正常。
三、9月28日至9月30日三天调休。(具体上课安排由教务处根据课程需要另行通知)。
四、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五、自10月8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课时间14:00—17:4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00。详见《校园主页作息时间表》。
此通知。
赤 峰 学 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