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 赤峰学院关于2015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通知 >> 正文

赤峰学院关于2015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0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5]151

赤峰学院关于2015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赤峰市政府2015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现将2015年我校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两天,即2015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其中,9月27日(星期日,农历中秋节)法定假日。9月26日(星期六)公选课正常。

二、国庆节放假七天,即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单位10月10日白天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晚上公选课正常。

三、9月28日至9月30日三天调休。(具体上课安排由教务处根据课程需要另行通知)。

四、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五、自10月8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课时间14:00—17:4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00。详见《校园主页作息时间表》。

此通知。

 

 

赤 峰 学 院

2015年9月21

 

版权所有:赤峰学院党政办公室 丨 电话:0476-8300021 丨 邮编:024000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