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职业教育法宣讲会议的通知
赤院党政办字〔2022〕23号
学校各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教育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专场宣讲活动。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职业教育法宣讲活动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2〕42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设立主会场,各有关高校设分会场。现将我校分会场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会议时间
会议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贯彻职业教育法宣讲大会”,时间为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会议二: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专场宣讲活动,时间为5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三、会议地点
崇正楼五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党政、群团、教辅单位负责人;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五、具体要求
1.本次宣讲活动持续一天半,请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按时参会,专心听会。
2.请提前15分钟入场,履行签到手续,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3.请网络信息中心做好网络视频调试工作,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做好电力保障和会场消杀工作。
4.请各单位5月6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反馈到工作群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请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并书面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