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法》,《赤峰学院档案实体分类法与赤峰学院档案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实体分类法管理学校档案,自觉遵守学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2.负责起草学院档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预立卷工作,根据不同门类、不同载体档案材料的归档特点,及时做好档案的接受、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和利用工作;
4.科学规范管理档案,在档案开发利用中严守档案机密,确保档案安全;
5.负责研究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辑检索工具,多途径多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为学院中心工作和社会各方面工作服务;
6.负责学院档案归档工作网络建设,做好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工作,对全院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开展、参加学术研究活动,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8.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
9.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10.完成院领导、院档案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