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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法制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09

 1、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提供书面或口头的法律咨询意见和服务支持。

2、负责草拟、审核学校管理运行中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及学校拟出台的重要文件材料。

3、参与学校有关经济项目、重大事项的谈判活动,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代理学校参加涉校案件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活动,参与涉校法律纠纷调解,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5、代理学校办理知识产权、专利等相关事宜的申报登记工作。

6、为学校提供事业发展及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

7、做好学校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的登记管理和归档工作。

8、做好学校法律事务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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